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上海市2022年度各级机关及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对特别优秀居村干部和报考公安机关特警人员,可以适当调整报考年龄和学历要求);
(八)具备中央和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
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报考本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限具有本市户籍人员;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人员。
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机关进行报备。
二、考试报名办法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通过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面向社会发布。考生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咨询电话一览表》。
为方便考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及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网上报名技术、考务问答,考生可通过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阅。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0:00至11日12: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公告和招考简章,在“招考对象”中选择“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或“不限”。同时,在“专业类别”中选择“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中的一类。
报考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公安机关特警职位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的人员,实行定向职位报名,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相关招录机关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等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招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0:00至11日14:00。
考试录用工作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200KB以下)。
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疫情防控告知书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无需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2021年11月5日0:00至11月12日12:00,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12月7日10:00至12月10日18:00在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并在提交相关资料且经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申论
下午 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5-17:15 专业科目
考试范围以《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招考对象”为“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职位考A类试卷,“招考对象”为“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
专业科目笔试分为《政法》《政法(基层人民警察)》《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
报考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的,“考试类别”应选“B类”,“专业科目”应选“政法(基层人民警察)”。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考生需进行特警专业能力测试。
除报考综合管理类职位、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服务基层定向职位和公安机关特警职位以外的考生,均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其中,“三支一扶”人员还可根据各自的条件选报“招考对象”为“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专业类别”为“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或“卫生健康”中的一类。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考试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每类专业计划招录人数总数3倍的比例,根据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合格分数线。并于2022年1月14日通过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统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
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优秀居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录职位以及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实行定向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不足的,将调整招录计划,并按照实际招录计划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合格分数线。
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数较多的,可按照招录计划总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其中,报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的人员需达到特警专业能力测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职位报名
笔试成绩合格者,于2022年2月21日9:00至2月25日18:00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第一轮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中,根据招录机关具体职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将对达到本专业类别考试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组织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调剂职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18:00,并接受招录机关资格审查。
公开调剂工作结束后,如招考职位面试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进行统一调剂。
调剂工作全部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22年3月9日在上海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