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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通市启东经济开发区招聘公告
2022-02-07 14:52:14 | 来源:中青公考

为更好地强化产业招引、提升园区项目建设服务水平,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岗位A:专职招商员6名;

  岗位B:园区项目建设专业人员共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有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学籍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截止到2022年1月未取得相应学士学位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6.启东市本地机关事业单位或工作人员报考该岗位需要获得原单位的批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个性条件

  岗位A:专业招商员

  1.男性,25周岁-45周岁(1977年1月至1997年1月出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半导体相关专业(集成电路集成系统、电子封装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半导体材料、集成电路设计等)或具有半导体电子信息领域工作经验;生物医药相关专业或具有生物医药领域工作经验;

  4.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及文字组织能力,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5.能服从不定期的出差安排。

  岗位B:规划、绿化专业人员

  1.绿化专业人员1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园林园艺相关专业;

  (2)五年及以上现场绿化施工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具有二级市政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或风景园林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30周岁-45周岁(1977年1月至1992年1月出生);

  2.规划专业人员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城乡规划或城乡规划(土木、建筑、园林)等相关专业;

  (2)三年及以上规划工作经历(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30周岁-45周岁(1977年1月至1992年1月出生);

  (4)熟练操作CAD、Photoshop等制图软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启东经济开发区招录人员报名表》(https://mp.weixin.qq.com/s/qfdYqtB409kuHTB7EXQqRA),报名人员可以网上下载报名表。

  2.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彩照。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简历及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4.将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附于《报名登记表》内,和其它所需材料一起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kfqdangqunju@163.com(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姓名+招聘岗位),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5.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15日17:00。

  四、资格审查与考试

  1.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据本简章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规划专业加试相关制图软件现场操作)。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开考比例的,由招录单位另行研究确定招录人员数量及方式。

  3.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30%)+面试成绩(70%)计算总分,拟选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3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者。

  五、公示与聘用待遇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新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4.正式聘用后待遇年收入不低于12万元,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里代扣代缴。

  5.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报到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简章》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83314909。

  七、其他

  本简章由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宋先生,13912220110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THE END责任编辑: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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