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6月1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139号)
(4)联系电话:0515-83530062、0515-83530064。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②《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免冠照片电子版复制到报名表);③《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签署姓名和日期);④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统一免收报名费。
(3)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院部研究决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一)护理专业:
1、笔试(线下)考试:
(1)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笔试考试合格。
(2)考试科目:本专业相关知识。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2、操作考核:
(1)笔试考试合格者,参加操作考核,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操作合格。
(2)考试内容:护理学、江苏省《实用临床护理“三基”操作篇》等。
(3)考试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
3、面试:
(1)笔试、操作考试双合格者,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通知。
4、成绩评定:
笔试、操作、面试成绩占比为30%、30%、40%,各项成绩均合格者才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待录用人员。
笔试成绩公布之前,所有人员不得离开考场,待笔试成绩公布后,成绩不合格人员方可离开考场。成绩合格人员须在考场等待操作考试,擅自离开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其他专业:
1、笔试(线下)考试:
(1)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笔试考试合格。
(2)考试科目:本专业相关知识。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2、面试:
(1)笔试考试合格者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通知。
3、成绩评定:
笔试、面试成绩占比为50%、50%,各项成绩均合格者才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待录用人员。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无笔试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dfrmyy.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
此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3530065(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3530064、0515-83530062(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温馨提示:根据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需做好个人防护,报名和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行程码”无“*”号,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十大异常症状,并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
2022年5月30日